宁波市2025年小升初政策解读及入学条件细则
宁波市2025年的小升初政策及其入学条件细则已经出炉,为了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这些政策,以下将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总体政策概述
宁波市2025年的小升初政策依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政策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宁波市的相关规定。
二、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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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 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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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房产:
- 户籍在宁波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按照户籍所在区域划片入学。
- 在宁波市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的随迁子女,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该区域内持有房产,也可以申请在该区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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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要求:
-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宁波市居住,且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可以通过居住证申请入学。
- 父母在申请入学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三、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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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与方式:
-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
- 报名时间详见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发布的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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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房产证原件照片或电子居住证。
- 省外学生需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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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积分申评:
-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或线下量化积分申评。
- 线上申评:家长下载并登录“浙里办”后搜索“浙里新市民”应用,定位到所在区域,确认居住登记状态是否有效、居住证状态是否正常,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申评。
- 线下申评:申请人持有效居住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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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与安排:
- 城区及两镇在完成户籍或父母房产在宁波市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以城区、两镇招生区域为单位,根据空余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以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 要求转入宁波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宁波市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所在镇教育党委提出转学申请。
四、各区政策解读
以下是对宁波市部分区域小升初政策的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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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
- 在慈溪有房产的随迁子女,只要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就可以申请初中入学。
- 小学年龄要求为年满六周岁,并规定了具体的出生日期范围。
-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其父母应参加当年的量化积分申评获得综合积分。
- 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需一致。
- 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随迁子女,可凭父母房产证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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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湾新区:
- 小学新生须年满6周岁,初一新生须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在册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 以房入学对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前湾新区内持有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新区的随迁子女。
- 以居住证入学对象: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在前湾新区内居住,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 随迁子女新生招生与户籍生新生招生同步进行,均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 城区及两镇在完成户籍或父母房产在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根据空余学位数,以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以量化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 转学申请时间为学期结束前一周,需向镇教育党委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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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
- 小学段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户籍、房产在鄞州区或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均可申请入学。
- 随迁子女申请入读鄞州区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鄞州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宁波市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已连续按月参保6个月及以上且无中断。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监护人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报名。
- 公办学校根据入学条件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 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持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五、特殊群体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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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
- 根据《宁波市残疾儿童入学评估与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
- 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教中心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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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本区就学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办法》明确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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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过渡家庭儿童:
- 凭拆迁过渡安置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由教辅室(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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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真实性:
- 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上所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填报虚假信息,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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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规定:
- 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其他形式进行预报名。
- 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招生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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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名:
- 信息核验不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到符合报名条件的区、县(市)参加现场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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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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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与社保:
-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其中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领居住证。
- 社保需连续按月参保6个月及以上且无中断,补缴无效。
七、结语
宁波市2025年的小升初政策及其入学条件细则旨在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家长应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了解所在区域的入学条件及流程,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及材料准备。同时,家长也应关注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发布的招生工作通知,及时了解最新的招生信息和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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