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将作为专升本考试的主要招生对象。
针对我省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生中参与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专升本考试,且此类考生享有一次报考机会。
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的2024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或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入伍时为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并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专升本考试。
各招生院校需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学籍管理等细节。学费标准需参照升入学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学生标准执行。同时,院校应科学规划招生专业及规模,优先安排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急需的专业,如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绿色环保领域及预防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应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护理、家政服务、文物和考古等。招生章程需于2025年1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公布。
我省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继续设立面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科(高职)毕业生的专项计划,实行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报考,其家庭贫困状况需经省级以上乡村振兴机构(原扶贫机构)认定。
根据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规模,我省将足额安排专升本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公共文化考试,但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录取时将综合考虑考生考查结果、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单独录取。
2025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络缴费。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原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下允许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其原学专业必须与报考专业一致。
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审核本校报考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照片信息及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需进行额外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报考资格。具体审核程序及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考生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内容涵盖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公共文化考试科目包括高等数学、英语、政治;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则涉及专业基础课和专业综合课。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录取工作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进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高校择优录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需按高校要求持相关证件按时报到。入学前需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高校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成绩合格且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应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需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实际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省教育厅负责制定专升本招生政策,指导并监督实施;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报名、考试、命题、评卷及录取等具体工作;各招生院校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各涉招涉考院校需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各项规定,纪检部门全程参与考试录取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
各考点院校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细化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配备充足防疫物资,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各高校需加大对专升本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定群体的政策解读,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