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重庆市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为积极响应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需求,促进学风校风建设,重庆市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本地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阳光操作。
本次“专升本”考试面向重庆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5届毕业生,包括通过高职扩招、“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高职阶段毕业学生。
招生学校为重庆市内承担普通“专升本”任务的市属本科院校,具体名单及招生计划将由市教委统一公布。
参与考试招生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获得重庆市教委等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模拟求职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亦可申请免试。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各招生学校在总招生计划中安排适量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202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比例将按全市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的约20%下达(具体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并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技能竞赛免试生等专项计划。
分校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下达的总计划,结合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布局及本校办学条件、专业特色等因素,分专业申报。市教委将综合审查并平衡后,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并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按以下专业类别选拔:
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具体科类由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报名时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试和录取的依据,不得更改。
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加试,考核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比不超过30%。具体加试要求及比例由学校自行规定并公布。
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全市统考科目考试大纲,并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
报名、命题、制卷、施考、阅卷、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全市统一考试将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需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考务工作。
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全市统考成绩,结合招生比例和计划,分专业类别划定并公布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公布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及时发布考生成绩。
考生可按照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填报多个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继续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填报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需加试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加试方具备录取资格。
录取按考生类别分六大类(普通文科类、普通理工科类、计算机类、英语类、艺体类、小语种类)进行,遵循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需在本校官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招生学校据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交送生源学校发放给考生。
招生学校需在学生入学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确保学生已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获得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
对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
“专升本”学生的学费等收费标准按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执行。报名考试费按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各高校需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全程监督,特别是在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志愿填报、录取等关键环节。同时,需在官网公示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各高校及市教育考试院需严格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要求,制定细化防疫工作方案,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重庆市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为广大高职(专科)学生提供更多接受本科教育的机会,促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